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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發(fā)揮集體智慧和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,提高決策水平和效率,有效地貫徹執(zhí)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促進班子團結,推動黨內生活民主化,特制定本規(guī)定。
1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的基本原則
黨委在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并付諸實施時,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辦事,在執(zhí)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中,堅持以下原則。
(1)在黨委內部,書記和委員之間只是分工不同,書記負有更大的責任,各成員之間是平等的關系,不是上下級關系。
(2)凡屬重大問題必須由黨委集體決定,并按照“少數(shù)服從多數(shù)”的原則進行表決。黨委一經(jīng)作出決定,任何個人或少數(shù)人都無權改變。
(3)黨委集體決定的問題,全體委員必須無條件地遵守,按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(4)黨委集體討論重大問題發(fā)生爭論,如雙方人數(shù)接近時,除了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(shù)人意見執(zhí)行外,應暫緩作出決定,進一步調查研究后,下次再議;如仍不能作出決定,應將爭論情況向上級組織報告,請求裁決。任何人不得實行個人專斷或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。
(5)所有黨委成員共同對黨委的工作負責,工作中要互相支持、互相幫助、互相信任、互相諒解。
2、堅持集體領導制度
在黨的工作中,一切重大問題必須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,不得由個人或少數(shù)人說了算。重大問題包括:
(1)中央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重大決策的貫徹執(zhí)行;事關全院的重要工作部署;
(2)醫(yī)院長遠規(guī)劃、黨委年度計劃和重大改革措施方案的確定,審定黨建方面的工作制度;
(3)醫(yī)院黨建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宣傳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處理和決定;
(4)院管干部的任免與調整;
(5)科室、機構的設置和調整;
(6)下級黨組織請求需要集體決定的重要問題;
(7)重大突發(fā)事件的處理;
(8)上級黨委交辦的重要事項。
3、對重大問題做出決定的程序
對重大問題做出決定,要充分醞釀、協(xié)調和討論,并按照少數(shù)服從多數(shù)的原則進行表決。
(1)要確定好議題,一般情況下,應由書記或由書記指定的副書記對擬提議題進行把關和篩選,提請黨委討論的必須是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。
(2)會前,黨委需要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應事先通知與會人員,讓與會人員有充分的準備。應避免和反對臨時動議。
(3)黨委在討論問題時,應該提倡大家開動腦筋,獨立思考,充分發(fā)表意見,尤其要認真聽取不同意見。
(4)對討論的問題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表決。
4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
(1)在黨委班子中,書記作為“班長”,擔負著組織黨委的活動和處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責任。要善于總攬全局,把握方向性、原則性的問題,能夠聽取和采納各種意見,模范執(zhí)行民主集中制,帶頭做到重大問題必須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。
黨委討論問題時,書記和委員一樣,平等地發(fā)表意見,要創(chuàng)造條件讓大家暢所欲言,充分發(fā)表意見,并且善于正確地集中大家的意見作出決定?!?SPAN lang=EN-US>
(2)黨委成員要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,一方面要關心全局工作,積極參與集體領導。對集體決議如果有不同意見,允許保留,但在行動上必須堅決、無條件地執(zhí)行集體作出的決定。另一方面又要根據(jù)集體決定和個人分工,認真負責地、創(chuàng)造性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。要堅決防止機械工作,缺乏工作主動性,又要防止不向黨委請示、匯報,個人想怎么干就怎么干,甚至濫用職權,以權謀私。
黨委成員作為集體領導中的一員,要對黨委負責。要尊重和支持書記的工作,在從事黨委分配的工作、執(zhí)行黨委決議中,要自覺接受書記的監(jiān)督、檢查和指導。
5、切實加強黨委班子的團結
領導班子的每個成員,都要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出發(fā),自覺維護領導班子的團結。要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,通過談心,溝通思想,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及時化解和消除不團結的因素和問題。班子的每個成員都要顧全大局,大事講原則,小事講風格,要在班子內部樹立講學習、講政治、講正氣的良好風氣,互相信任,互相支持,共同努力把本職工作完成好。